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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舊換新 『政府補5萬、三菱幫你辦』

 

活動辦法

  1. 適用條件:
  1. 中古汽車報廢或出口:

A.中古汽車條件:舊車須為出廠六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且持有登記滿一年。

B.中古汽車報廢或出口時間:須於105/1/8起~110/1/7之間,將持有中古汽車完成報廢或出口。

  1. 購買新車:

A.新車條件: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

B.新車購買時間:須於中古汽車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須於104/7/8起~110/7/7期間完成新領牌照登記。

  1. 適用對象:
    1. 除了中古汽車及新車登記所有人,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者也適用。
    2. 同一戶籍定義: 指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登記所有人與購買新車登記所有人,於新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日,設定住所於同一戶籍。
  2. <現領五萬>方案說明
  1. 本專案自即日起至本月底止,於活動期間下訂中華三菱國產及進口小貨車/小客車/小客貨兩用車完成領牌且符合貨物稅第十二條之五報廢或出口舊車換購新車可退還減徵新車貨物稅資格者,在備齊政府規定之各項應檢附文件,並簽屬中華三菱經銷商之相關法律文件,經中華三菱經銷商完成初步審核後,中華三菱經銷商及先墊付五萬元專案退還款予新車買受人。(CANTER不適用本方案)
  2. 若經主管機關核實買受人資格和全部文件無誤並予撥款至中華三菱帳戶後,中華三菱得逕行抵消前述先行墊付之專案退還款,惟若新車買受人之專案退還款申請案件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撥,新車買受人應依中華三菱經銷商指定方式返還已收取之代墊款,補助予否則以政府最終審核為主。
    1. 貨物稅定額減徵金額:最高新臺幣五萬元。
    2. 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於105/1/8生效,詳細辦法內容以政府公告為準。

貨物稅減徵相關 Q&A

Q:政府舊換新貨物稅減徵何時實施?何時結束?

A:貨物稅條例自105年1月8日起生效,預計實施至110年1月7日。

 

Q:現在就換新車可以減稅嗎?

A:可以。依據現行公佈的法案內容,優惠期依法從修正案正式生效(105年1 月 8日)起算5年內汰舊換新的車輛都可以減稅。按規定,汽車報廢或出口前後半年內換購新車,都能享有減稅優惠。

 

Q:要如何符合政府舊換新的條件?

A:需要汰舊與換新2者都要成立。汰舊可選擇報廢舊車或出口(2擇1),換新則為購買新車。舊車為出廠6年以上,並登記持有滿1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並將車輛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同時完成領牌登記者,即可獲得貨物稅減徵補助。

 

Q:認定的時間基準是舊車還是新車?

A:舊車。舊車須在5年的政策生效期間內報廢或出口,再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才符合資格。

 

Q:若於104128辦理舊車報廢或出口後,10567前再買新車適用嗎?

A:不適用。舊車須在5年的政策生效期間內報廢或出口。

 

Q:若於104128日購買新車,於10567日前再辦理舊車報廢或出口適用嗎?

A:適用。此時間符合舊車須在5年的政策生效期間內報廢或出口。

Q:前、後6個月天數認定?

A:若舊車在105年1月8日報廢,則時間範圍為104年7月8日至105年7月7日之間(即報廢日往前推六個月日期同一天,往後推六個月日期少一天)購車並完成領牌。

Q:汽車限定條件?

A:舊汽車和新購汽車車型,兩者都須屬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另免徵貨物稅車輛不適用。

Q: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是否適用該減徵優惠?

A:油電混合車適用減徵優惠。但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車輛原本即免徵貨物稅,因此不適用(即106年1月27日前已免徴貨物稅者)。若該政策不繼續推動,則電動小客車,電動小貨車、電動小客貨兩用車則通用減徵優惠。

 

Q:舊換新的貨物稅減徵金額為何?

A:減徵金額最高五萬元,惟新車所繳貨物稅未達五萬元者,實際退還金額以該新車出廠或進口已繳納之貨物稅為主。

 

Q:舊車登記1年以上,已辦理停駛或繳銷,於條例生效日後進行報廢或出口,是否符合條文中舊車登記滿1年之規定?

A:可以,本案之立法宗旨為鼓勵消費者汰換舊車,減少環境污染以達環境永續之目的。因此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之舊車,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並於105年1月8日後辦理舊車報廢或出口並換購新車,即符合舊車登記滿1年之規定。

 

Q:中華三菱各營業據點有提供舊換新的活動諮詢或服務嗎?

A:中華三菱各營業據點配合政府汰舊換新補助,同時也有多款CP值絕佳的好車供您選擇,現在只要到鄰近的中華三菱據點,即可協助您辦理政府汰舊換新補助相關事宜。

 

Q:請問我的舊車是採取汰舊換新划算,還是直接賣給中古車商比較划算?可以幫忙評估嗎?

A:可以。中華三菱各營業據點可提供整合性服務,不論是要評估中古車價、直接報廢或是舊車想看出口的價格再決定要報廢或出口,或是想同時對國內外買家標售,以選擇最優惠的價格,都可以協助評估。

 

Q:汰換舊車與購入新車的車主,必須要是同一人嗎?

A:不限同一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皆適用。且配偶不須同一戶籍。只有二親等親屬須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例如父子、兄弟姊妹等) 及姻親(例如妯娌等)。

 

Q:同一戶籍的定義?

A:報廢或出口舊車之登記所有人,與購買新車登記所有人,

   於新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日,設定住所於同一戶籍。若於新車完成新領牌照

   登記後再將戶籍遷入,則無法適用貨物稅減徵規定

Q舊換新只適用於自然人嗎?

A:不是。條文並未限制減徵貨物稅之對象,條文是以「車輛所有人」來看待,適用對象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機關等,惟原本即符合免徵貨物稅的車輛則不適用。

 

Q:租賃公司租賃車、租購車是否適用?

A:只要符合舊車登記滿1年出廠六年以上車輛、舊車與新車登記同一公司就適用。

 

Q:新車購買後,再進行車輛報廢或出口還能享有補助嗎?

A:可以。條文生效後,只要換購新車與汰換舊車(報廢或出口)兩者處理期間在六個月內的時限範圍內,都可享有減稅優惠。但計算時間基準以報廢或出口為主。

 

Q:將舊車賣給車商或朋友,沒有報廢或出口的打算,可以獲得減稅優惠嗎?

A:不可以。依法案內容,汰舊之車輛需完成報廢或出口才符合減徵對象。

 

Q:名下沒有舊車,可以借用朋友名下的舊車汰換,再以自己的名義去購入新車,並申請減徵購買新車的貨物稅補助嗎?

A:不可以。依法案內容,減徵對象除了下列車種外 (小客車/小貨車/客貨兩用車),汰換舊車與購入新車的車主,必須是同一人,或是配偶、同戶籍的二等親屬才適用。

 

Q:我有一台車輛要報廢應如何處理?

A:可將車輛委託全省三菱據點辦理報廢,並填寫同意書由三菱協助辦理退稅。或消費者也可備齊車輛報廢文件向監理機關申請車籍報廢,再向合格的回收業者辦理車體報廢,之後再將文件與同意書轉交三菱據點,委託三菱辦理退稅。同意書內容請洽三菱各營業據點。

   

Q:購買新古車、選牌車或進口較新中古車,是否屬於新車呢?

A:「新古車」是已先行請領牌照之車輛。名義上雖是新車,購車車主仍須辦理車籍過戶,無法取得新領牌照登記,因此無法適用舊換新規範。「選牌車」為購車車主為挑選吉利或特定組合之車牌號碼,先行請領牌照之車輛,其領牌登記書日期須在舊車報廢或出口日期六個月內,才能適用舊換新規範。「進口中古車」於進口報關時,其報單已註記車況為中古車及其里程數,因進口行駛公共道路雖可申請領取新領牌照登記,因不屬於新車,無法適用舊換新規範。

 

Q:舊車報廢並購買新車,需準備什麼資料才能申請補助?

A:需準備資料如下:

  1. 監理機關加蓋戳記之新車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2. 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3. 中古汽車之行車執照影本
  4. 中古汽車辦理報廢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5. 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單影本
  6. 戶口名簿影本(新舊車主同一人免附)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Q:舊車完成報廢或出口並購買新車,貨物稅減徵的金額可直接扣抵車價嗎?

A:不可以。需等國稅局/海關審核通過後,退稅款才會核撥給各車廠(商)後,再由車廠(商)將減徵金額退還給消費者。

 

Q:退稅款項必須指名給新車買受人嗎?

A:是。因為新車買受人視為實際擁有者,所以退稅款項將退還給新車買受人。

 

Q:符合報廢或出口資格的舊車,消費者1車可多用嗎(報廢或出口1台但購買多台不同品牌的新車重複申請)?

A:不可以。國稅局、海關會建立查核機制。

 

Q:消費者何時可收到貨物稅減徵費用?

A:車商申請時間+國稅局/海關審查約2個月+返還撥款作業時間,預估消費者從申請至收到款項需約3個月以上。

 

Q:財政部接受各車廠申請之截止期限?

A:「車廠」在新領牌照登記書或報廢/出口證明單日期(若先買新車後報廢出口以報廢/出口證明日期計算、若先報廢/出口後買新車以新領牌照登記書日期計算)次日起6個月內要向國稅局或海關提出申請。因此,消費者須「提前」備妥文件給負責銷售新車之經銷商業務代表,車廠才能在時限內向國稅局或海關申請,完成退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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