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區

汽車任意險說明

車體損失保險及附加險

(一)車體損失保險

有甲式 ﹑乙式 ﹑丙式車體損失險等三種,保障範圍圖示如下。

甲式:

  1. 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2. 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
  3. 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
  4. 車對車碰撞

乙式:

  1. 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
  2. 車對車碰撞

丙式:

  1. 車對車碰撞
 

(二)車體損失附加保險

  1. 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賠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追償。
  2. 颱風、地震、洪水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等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3. 全損理賠無折舊

    車體之毀損滅失而無法加以修復,或其修理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不再扣除折舊。

竊盜損失險及附加險

(一)竊盜損失險

遭受偷竊、搶奪、強盜所致毀損滅失,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自負額:有 10% 及 20% 兩種。

 

(二)竊盜險附加險

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

對於固定裝置於被保險汽車上之零件及配件單獨被竊所致的毀損滅,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第三人責任險及附加險

(一)第三人責任險

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的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體傷或財損,應負賠償責任,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二)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險

  1. 駕駛人傷害險:

    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2. 乘客傷害險 :

    對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負理賠之責。
    前項所稱「乘客」,係指除駕駛人外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包含被保險人之配偶、家屬及受僱人。

超額責任險

俗稱「超跑險」,A到超跑也免著驚,是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保險,主要的功能是補足「強制責任險」及「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付的部份。

以下為對各位車主的投保建議:

  • 剛買新車的車主建議購買甲式車體險,保障較為周全。
  • 但如果車主有停車位,發生不明車損的機率小,則可選擇乙式車體險;但相對於是車齡較長的舊車,則介紹購買丙式車體險,這種是最基本的車體碰撞保障。
  • 但如果沒有固定停車位,除投保車體險外,不妨再加保竊盜險,保障才萬無一失,另外加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附加乘客險及駕駛人傷害險及超額責任險,以加強對事故人身及財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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