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區

保險停看聽

1.客戶要保前須親自簽署何種保險文件?

客戶於要保前,除須確認投保險種和保障範圍是否合乎自己的需求,並核對繳交保費無誤外,尚須親自簽署
要保書﹑批改申請書等。

2.客戶是否有充分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

客戶首次投保或變更投保不同保險公司時,請於業務人員所提供的「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自行勾選欲投保之保險公司並親自簽名,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3.保費支付有什麼方式?

保險公司提供多元且便利的繳費方式,客戶可利用超商等媒體繳費或信用卡刷卡或銀行匯款等方式直接支付保費,避免攜帶現金的危險。

4.什麼是「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汽車於停放中,因第三人惡意的刮損、毀壞、或遭不明車輛、物體碰撞而無法歸責於確定對象的第三人者;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損害,皆視為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此為「甲式車體險」的保障範圍。

5.什麼是「自負額」?

「自負額」係指每一次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的金額,保險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的部份負賠償責任。其目的為減少小額賠款支出,降低理賠成本外,同時也減輕被保險人保費負擔,主要是提醒被保險人,雖有投保,但仍要小心駕駛、注意行車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投保「車體險」或「竊盜損失險」都有「自負額」的選項 ﹔若選擇較高之「自負額」,其保險費亦將相對的降低。

6.依據「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第十四條款規定

汽車發生保險意外事故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當地警憲機關處理,並於五日內填妥「出險通知書」送交保險公司。

7.什麼是「不保事項」﹑「除外條款」?

簡單說就是保單條款中,保險公司不負理賠給付的項目,像是被保險人的故意或犯罪或高危險的狀況等。各險種的不理賠項目簡述如下:

  • 車體損失險 : 車輛失竊 ﹑事故肇事逃逸 ﹑暴雨或颱風造成的泡水車等。
  • 竊盜險 : 輪胎單獨失竊 ﹑車輛零配件 ﹑音響等非與車輛同時失竊 ﹑放在車上的衣物或工具等。
  • 第三人責任險 : 車上乘客因事故之傷亡﹑或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而發生事故的傷亡。
  • 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 被保險人之犯罪 ﹑酒駕 ﹑吸毒或違禁藥物等行為。
※客戶投保時,請務必要詳閱保險商品保單條款的內容,深切明瞭自己與保險公司雙方的權利義務、商品保障範圍、不保事項、除外責任及理賠方式等,避免日後衍生不必要的消費爭議。

8.保費加減的因素?

保費計算係實施「從人因素賠款加減費率制度」,所謂「從人因素」,就是依被保險人年齡、性別及肇事賠款紀錄等來計算次年的車險保費。

為使保費費率結構更趨合理,讓肇事率高者負擔較高的保費;另提供優良駕駛人減費誘因,促使車主更加重視行車安全,降低出險的機率;達到損害防止及控制的目的。

9.事故現場處理原則

  • 事故現場後方適當放置正三角型「警告標誌」和打開閃光黃燈,告知後方車輛,請減速並小心駕駛。
  • 立即撥打110(報警)與119(救護),並通知保險公司協助處理;若有人員受傷儘速送醫救護,救人為第一優先。當事人電話報案時,應告知姓名、事故地點、車號、時間、車種、傷亡情形等。
  • 事故現場保持完整,無人傷亡時,可利用蠟筆、石頭等具有標記功能的物品,標繪事故車輛位置。
  • 事故若無人員傷亡,應儘速標繪車輛位置,再將事故車輛移置路邊,以維交通順暢。
  • 心平氣和的等待警方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可先行現場拍照存證或尋找目擊證人,保存並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還原事發狀況,釐清肇事責任。

10.行車保平安,有保才有保庇

「強制險」只有基本保障,僅保障「乘客及車外第三人」(不含駕駛人) 傷亡最高也只賠償200萬元;且「單一事故」和財物損失,也不在理賠的範圍內。

避免交通事故的最佳的良策則是每位車主都能小心駕駛,注意安全。

但為防患於未然,車輛周全的保險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惟有風險的分擔與確實的移轉,才能讓您面面俱到,無後顧之憂。


以下為對各位車主的投保建議:

  • 剛買新車的車主建議購買甲式車體險,保障較為周全。
  • 但如果車主有停車位,發生不明車損的機率小,則可選擇乙式車體險;但相對於是車齡較長的舊車,則介紹購買丙式車體險,這種是最基本的車體碰撞保障。
  • 但如果沒有固定停車位,除投保車體險外,不妨再加保竊盜險,保障才萬無一失,另外加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附加乘客險及駕駛人傷害險及超額責任險,以加強對事故人身及財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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